一,如果山被徵收,谷寧佔補償費的三分二,另外三分一由兄弟平分。
二,如果村裡的耕地和山都被徵走,谷寧就拿出三分一給兄弟們平分;如果只徵收村裡的田地,那麼山就是谷寧一個人的,誰都不準跟她搶。
三,要麼谷寧現在出四萬,哥倆一家兩萬,以後那山就是她一人的。
這麼一來,大家心理就平衡了。
但谷寧不平衡。
她只想找個地方蓋一棟房子,在農村,這筆花費不大。如今要了山,想蓋房子必須先修路,以前那條小徑早就被野草、碎石覆蓋,不推平根本上不去。
開銷本來就大,還要給兄弟們補貼?想法挺美。
她不找兄弟清算以前借的錢就不錯了,經過今天,孃家兄弟的嘴臉她略瞭解,寧可撕臉,也不肯多花一分冤枉錢。
所以她撂下話,要麼給地,並且還清以前欠的帳;要麼給山,沒有第三種選擇。
村支書他們得知倆兄弟借她很多錢,於是做主,把山分給她,以前借給兄弟的錢一筆勾銷。
谷寧同意了,老大谷安與妻子商量了一下,也表示同意。
少數服從多數,老三谷泰夫妻不肯表態,還發脾氣要直接走人,以為這樣能讓二姐的目的落空。
誰知老頭子胳膊肘往外拐(老三夫婦覺得),還是那句話,他們離開就等於棄權,那就按老人的意思辦理。
父親一意孤行,老大作壁上觀,把老三夫妻倆氣得夠嗆,又不敢撂狠話說不給他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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