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球在洞穴裡東飛飛,西飛飛,上下飄忽,像個小孩在尋找躲貓貓的最佳地點。
太稚氣了。
白幼薇有種兒戲感。
上次的兔頭人雖然也讓她覺得像場鬧劇,但兔頭人至少夠沉穩、夠冷靜,言行舉止帶著一種程式指令的刻板印象,彷彿照章辦事,沒有一句多餘的廢話,也沒有流露出任何情緒。
可眼前這個金球是怎麼回事?
事關生死的局面,冒出這麼個玩意,還真是讓人不快。
身邊的沈墨低聲與她交談:“聽上去似乎不難,只要有一個人找到球,就能結束遊戲。但是剛才在路上,玩偶的數量不少。”
也就是說,那些人全部在這個遊戲裡喪命。
既然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遊戲,為什麼會死那麼多人?
白幼薇不以為然的撇了下嘴,“跟兔子賽跑,聽上去也不難。”
最後不也一樣死了很多人?
沈墨沉默片刻,問她:“兔子能用嗎?”
白幼微聞言看他一眼,沒有立即回答。她手裡不輕不重的揉著毛絨兔的耳朵,每用力一次,泥水就會淅淅瀝瀝往下滴。
“我可不敢用。”她小聲道。
暫不提兔子體內的電量夠不夠,只看現在充滿泥水的環境,她就不敢用。誰能保證一道閃電劈下去,會不會把全場玩家都烤焦?
旁人死活她不管,但是沈墨得活著。
沈墨見狀沒再多說,只低聲交代她:“發令槍拿好。”
白幼薇乖覺的“哦”了一聲。
其實發令槍在這種地方也發揮不出作用,不過聊勝於無,好歹是個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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