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南路,杏花樓酒店。
三樓的一個貴賓包廂內。
餐桌上,兩手支撐著腦袋,抗拒著即將完全佔據大腦的睡意,又看著前面那幾個逐漸變得模糊的中年男人笑臉,舒玉慧知道,千小心萬小心,她終究還是中招了。
自己還算信任的上級蔣經理,親手把她給賣了。
要不是蔣經理把她喊出了包廂,耳提面命了幾句,勸她積極表現,那杯酒裡,就不會被趁機下藥,喝下去兩三分鐘,她就察覺到了不對勁。
不然以她的酒量,三五杯白酒下肚,不可能喝到頭暈目眩,睡意上湧。
網路上類似的新聞她有看過,牢牢記住了別人用悲劇換來的教訓:尤其對女性而言,在酒桌上,視線不能遠離自己的酒杯,飲酒絕對不能過量。
她一直在努力地保護自己!
但……作為被人盯上許久的獵物,怎麼可能會輕易放棄,於是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只要她一個疏忽,便是萬丈深淵。
平日對她頗為照顧,她覺得為人較為正直的蔣經理,就是她的萬丈深淵。
好在投入酒裡的藥物,藥效來得不是太快,她又察覺到了中招。
短短的幾秒鐘內,她開始轉動腦筋,考慮進行自救。
報警?
警方只受理已造成事實侵害的案件,再說在陳述情況的過程中,只要一開口說話,就會被他們制止,乃至控制。
只能傳送資訊求救。
發給誰?
公司的同事?
奈何她在公司裡的人際關係不是很好,這家酒樓位置較遠,就算某位同事有心營救,短時間內不太可能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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