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一早。
秦戰臭著臉出門跑步,一路上見樹踢樹、見草踩草,表情難看的彷彿裝×失敗、被騎兵一刀斬於馬下一般……
說來好笑。
昨晚之前,他一直以為馬戰就是騎士手執偃月刀左劈右砍、戰馬在人群中漫不經心的散步,很容易接近的樣子。
所以他覺得自己只要一個滑鏟——啊不對,是隻要一個閃身避過沖擊,再把長劍一橫,就能斬斷馬蹄幹掉騎兵。
可等到真正面對騎兵,他才發現,影視作品害死人!!
騎兵不傻!
策馬狂奔時,騎士通常會用馬首正對敵人,但在臨近接敵前又會悄然調整方向,讓戰馬向執兵手的另一側偏移。
這種偏移幅度很小,卻足以讓過人的身體。
而這時,大聰明才忽然發現,如果向右滑鏟,他會正對戰馬、被馬蹄踩死,而若向左滑鏟,騎士的刀正等著他!
每秒20多米的馬速,等他發現不對,再想躲已經來不及了。
避無可避,大聰明只能拼命。
然而騎馬揮砍時,騎士並不會像影視作品中那樣探出大半個身子,恰恰相反,他會盡可能的用戰馬遮擋住身體。
而且揮砍的動作也很隱蔽,
出刀前騎士會將長刀置於頭頂或馬臀,出刀時再挽個刀花、用大臂抵住側肋,手臂幾乎不會暴露在敵人視野中。
這就導致敵人要麼攻擊騎士大腿或馬身、自己被梟首,要麼拼盡全力格擋、伺機再戰。
秦戰做出了錯誤的選擇,他選了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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