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黴鬼們對警察說,他們只想偷點東西。
可棒球棍、指虎這些可以辯解為防身,汽油瓶怎麼解釋?
案件性質瞬間從入室盜竊上升為一級謀殺,小巡警也不困了,倍兒有精神的在隔離帶外面走來走去,對講機響個不停。
“嘿!讓她們先回去穿件衣服行嗎?”老秦指著女孩兒們問警察,律師還沒到,他根本不清楚當事人有哪些權利。
“啊?哦!應該、應該可以吧……”
小巡警可能從沒辦過這類案子,回答的很是猶豫,老秦不管那麼多,打招呼只是怕警察緊張之下胡亂開槍。
不多時,女孩兒們穿戴整齊,阿曼達還拿著他的衣物——事發緊急,他到現在還穿著平角內褲,不過這沒啥大不了的,男人嘛,又沒裸奔。
半小時後警方支援趕到,該拍照的拍照、該蒐集證據的蒐集證據,小巡警要求他們一家三口回警局做筆錄,律師卻還在路上。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警局總有值班警察,律師卻得回家睡覺,老秦又沒給律師買房子,總不能怪對方住的太遠。
好在無論是入侵者供述還是現場證據都能證明他沒有故意傷害嫌疑,小巡警沒要求他帶手銬,只是要求他離自己儘量遠一些。
——他在巡警心中已經跟危險分子劃等號了,一秒就能放翻辣麼強壯的棕發男,警車空間狹小,萬一他突然襲警咋辦?
“警官先生,”這貨閒得無聊沒話找話,駕駛位上巡警一哆嗦,警車左右漂移,搭檔被嚇的對他怒目而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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