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葉雨,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有如實向法庭作證的義務,如有意做偽證,要承擔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方朝陽問道。
“聽清楚了!”
“請你在如實作證的保證書上簽字。”方朝陽道。
葉雨快速在保證書籤上名字,隨後雙手遞給法警,又交給書記員趙芳芳進行存檔。
“下面首先由公訴人向證人發問。”方朝陽點頭道。
檢察員苑丹起身,先出示一份書信,問道:“證人葉雨,這封信是嚴岢寫給你的嗎?”
法警接過來給葉雨過目,她點頭道:“是!”
“他為什麼給你寫這封信?”
“嚴老師在追求我,但我覺得不合適,他有孩子,年紀也太大了。”
“你胡說,我沒有追過你!葉雨,你居心叵測!”嚴岢叫嚷道。
苑丹沒理嚴岢,繼續葉雨:“證人,這封信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到了你的手上?”
“一年前,透過郵局寄給我的。”
“之前,嚴岢也有向你表達愛意的舉動嗎?”苑丹問道。
“他送過我禮物,化妝品、衣服等,說喜歡我,但我都沒收,他是老師,我也不敢得罪他,只能躲著。”
“反對!”田雲蘇舉手,“審判長,公訴人的提問,與本案無關。”
“反對有效,公訴人的詢問儘量簡短,不要偏離案情。”方朝陽道。
“證人葉雨,你確定這封信是嚴岢寫給你的?”苑丹又問了一遍。
“確認,嚴老師的筆名就叫山可,很多同學都知道。”葉雨再次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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