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你的冤枉吧。”
當今皇帝就在對面,周圍全是大官,老婦嚇的全身發抖,可想要自己的冤屈,還是努力平復了自己的情緒,訴說冤情。
這事說起來也和李衛有關係,老婦的女兒,便是李衛設局坑莊雲益時,莊雲益身邊的歌女梅姍。
莊家吃了大虧,梅姍也被遷怒,回府後竟被亂棍打死,梅姍的父親氣不過,去官府告狀,官員是受理了案子,可梅姍老父卻在歸家途中下落不明。
丈夫和唯一的女兒都死了,失去一切的老婦也豁出去了,知道莊家財大勢雄,只能把所有的希望放在登聞鼓上。
“都說說吧,這案子怎麼處理?”
話音一落,京兆尹嚴洪勝立刻走出來跪倒在地,“陛下,微臣早已查知失蹤案,已派衙役去找了,如今為發現屍體,認定被害過於草率,所以微臣只以失蹤罪論處。”
“那梅姍的案子呢?”
“梅姍已與莊府簽了賣身契,為莊府歌姬,暴病而亡,不當立案。”
“歌姬就能隨便死了?”李衛咬著牙問道。
“陛下,是暴病而亡。”田策說完還猛打眼色,生怕李衛暴怒之下說出犯忌的話。
除了金國之外,各國早就禁止奴隸買賣,可禁令不過是一紙空文,在秦國買賣奴僕婢女更是司空見慣。
朝堂上的大臣,誰家沒有奴僕婢女“暴病而亡”,簽了賣身契就是主人的私人物品,哪有地方官會追究這種事情,況且地方官自己也如此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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