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中,馬大姐又語重心長地說:“小秋啊,你已經是結了婚的人,結了婚就要有結了婚的樣子。你得在家裡操持家務,讓小常好好上班。”
“我這次來呢是代表場部,給你們調解的。我覺得你們才結婚四五個月,就不要說分開過這種話了,回去好好過吧。”
馬大姐長期做婦女工作,經常調節各種家庭矛盾,鄰里矛盾,所以嘴頭子會說,又很會套政策。
她一會兒上綱上線的,一會家長裡短的。
她太會說話了,李亦秋剛開始還堅持自己的意見,怎麼都不想回去跟常徵繼續過日子,可是經不起馬大姐三說兩說。
最後說不出話來了。
馬大姐又徵求常徵的意見,還問了李佔詳林巧兒的意見。
常徵賭咒發誓說想跟李亦秋秋好好過日子,以後會好好對媳婦,只要李亦秋跟他回去。
李佔祥當然也希望李亦秋回去好好過日子。
就是林巧兒提岀,要他們兩個把小離帶回去,因為她要給老二看孩子,要看自己的親孫子。
常徵陪著笑臉說:“岳母啊,當初我們倆人結婚的時候,你可是答應等小秋把孩子生下來,你幫著照看的。還說這個孩子你養了,現在你又要讓我把孩子帶回去,孩子帶回去了不是不可以。不過你看我一個人掙工資,要養活小秋孩子,我家裡還有那麼多的弟弟妹妹,我爸一個人的工資也比較緊張,得貼家裡一點。所以如果你們每個月能給我補貼五塊錢的話,我就把孩子接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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