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亦寒的意識意裡,只有結了婚以後有孩子才算合法的,其餘的都是耍流氓。
他以為自己的妹妹跟張鵬,只是一廂情願或者心有好感的談物件,沒有發展到實質性的問題。
“當然啦!你想啊,小秋自打張鵬結婚以後,一而再再而三的去糾纏他,這段時間之所以安安靜靜的等候,是因為張鵬給了她承諾。如果孩子不是張鵬的,張鵬會答應娶她嗎?”
溫小可也不著急,慢條斯理的幫他梳理。
前世李亦秋跟常徵結婚之後,關係非常緊張,常徵時常家暴,不是打李亦秋就是打孩子。
還說孩子不是他的,李亦秋時常被打的跑回孃家哭訴。李亦寒氣憤不過,同李亦春去調解了好幾次家庭矛盾哈,修理過好幾次常徵。
最後實在沒有辦法制止常徵的暴行,在李亦秋生了老二,月子裡被打的帶著老大回到孃家之後,默許她不回婆家。
常徵後來在家裡鬧過好多次,將無賴勁發揮到了極致,李亦寒最後動用自己的人脈關係,支援李亦秋離了婚。
他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妹妹的孩子真的不是常徵的。
所以強硬地插手了妹妹的婚姻,他非常痛心妹妹的不幸,卻不會處理家庭問題。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縱容妹妹母親欺負溫小可楊烈梅。
重新來過,一定要讓他早知道,即便是以後插手,也是採取合適的方法。
重要的是明白矛盾根源。
李亦寒給溫小可捏完了腿,燒了熱水讓她泡了腳,看著她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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