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作者菌還要出門吃飯,已經連吃4天了,肚子都快要漲一圈啦~讀者老爺們,第4更奉上)
……
週五,上午。
地檢總部,2樓茶水間。
張偉一臉鬱悶的看著面前兩個女生,而對方二人也同樣鬱悶的看著他。
“我說,要不要這麼巧,怎麼我每次接的案子都是你們?”
“你問我,我問誰啊?我們瑩瑩才鬱悶呢,每次接的案子不是吃力不討好,就是難處理,結果每次還都是你當辯護律師?”
肖百合叉著手臂,同樣一臉無語的看著張偉。
在其身邊老老實實坐著的,自然是她的小跟班譚瑩瑩了。
沒錯!
這次負責曹穆被殺案的檢察官,又是譚瑩瑩。
譚瑩瑩是地檢總部年後調崗中,從輕罪科剛加入重罪科的。
對於重罪科辦公室來說,那就是妥妥的新人。
所以一些棘手的案子,吃力不討好的案子,就都被辦公室的“前輩”們丟出來,讓她負責了。
就比如這一次的曹穆被殺案,兇手是一個十歲小男孩,屬於未成年犯罪。
這案子你就算起訴了,估計也判不了多少年,而且起訴一個小孩子,說出去也不好聽。
所以這案子,自然流落到譚瑩瑩的頭上。
原本如果是其他辯護律師,譚瑩瑩到可以自己一個人來會面商談交易。
但當她得知辯護律師是張偉後,情況就不一樣了。
她只能拉著肖百合,一起來“老地方”見張偉。
張偉擺了擺手,“行吧,我反正和誰當對手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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