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橄欖球?”
聽著福雷斯的敘說,佩頓有些詫異,難道故事又回到了原來的軌跡?
這可不行!
”那天籃球隊訓練之後,我去操場跑步,結果被橄欖球的教練看到了,他建議我去學習橄欖球……”福雷斯說道。
佩頓點點頭,他大概明白怎麼回事了,和原本的故事線差不多。
因為出色的跑步能力,加上非凡的對抗性。
阿甘這副好身體被盯上了,那個教練正在攛掇他進入橄欖球隊。
不過某些情況倒是不同了,至少阿甘的選擇不同了。
原來故事裡的阿甘平平無奇,甚至傻瓜的名號廣為流傳。
甘太太聽說加入橄欖球隊可能獲得獎學金上大學,完全應允,並且大力支援。
但現在的故事可完全不一樣了。
阿甘熱愛籃球,早就參加的籃球隊,並且是絕對的內線核心,學習成績也不用擔心。
參加橄欖球這樣對抗性十足,甚至十分危險的運動,實在沒有必要。
佩頓可以預見,即便福雷斯願意,甘太太也不願意。
“你怎麼想的,你喜歡橄欖球?”佩頓疑惑的問道。
在他的記憶裡,這些年來,福雷斯和橄欖球沒有絲毫聯絡,他幾乎從來不看橄欖球比賽。
兩人都屬於幾乎不懂橄欖球規則的小白,唯一的幾次看球,目的和佩頓相同,都是去為佩頓兩個哥哥加油。
目前福雷斯身上的標籤——珍妮、籃球、長跑、數學,絕對沒有橄欖球。
福雷斯搖搖頭:“不喜歡,但是我喜歡長跑,想要參加長跑隊,頭兒不同意,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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