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乾未看前邊的口供筆錄,直接翻開判決,細細觀看,而後沉吟未語。
杖三十,罰金三百,剝奪所有勳爵……
三十杖打不死人,卻也能夠半年之內下不去床榻,甚至落下終身殘疾;三百金是一筆鉅款;而的剝奪所有勳爵更是較為嚴厲之懲罰,身為世家子弟,卻無勳爵傍身,就意味著即便能夠入仕亦要從最低階的官吏、武官做起,憑白多打熬十餘年資歷。
若是放在平素,這樣的懲罰不可謂不重,畢竟所謂的“擄掠綁架”未遂。但是對於此案來說,卻顯得太輕,尤其是在李承乾一再表態要予以嚴懲,給房家一個交待的前提之下。
在他看來最起碼也得流放邊軍,沒有個三年五載休想將長孫溫放回長安……
馬周察言觀色,低聲道:“殿下,長孫溫之所作所為的確可惡,便是將其流放亦不為過。然而其行為到底只是未遂,並未對武娘子造成任何損傷,故而不宜重判。尤為重要的是,長孫溫之行為不太附和常理,說不得是有人背後推動,若這般將其貶斥出京,或許從此之後再也無法得知此事之真相。”
李承乾先是一愣,抬頭看向馬周,四目相對,見到馬周面色凝重微微頷首,他便嗟嘆一聲。
原本他就詫異於長孫溫為何敢這般膽大包天,劫持武媚娘以脅迫房俊,這是何等蠢貨才能做出來的事情?
且不說國家大事不可能因為一個侍妾之死活而左右,單只是房俊的睚眥必報的脾氣,今日劫掠了他的妾室,異日必然十倍百倍的討還回來。以房俊今時今日之威望、權力、地位,存了心的報復,長孫溫還想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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