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庸伍郎中的奏章在第二天,也就是八月中秋節時出現在京中各大報紙上。
這是京中慣有的流程。
大臣們的奏章只有出現在六科才會被報社的書手們抄傳。這需要一點時間。
但如果大臣們想要引起輿論轟動,那可以直接把文章投稿給報社。基本都是投給“三大報社”。曰:真理報、論道報、明理報。
得益於當年報業初創時定下來的規矩,朝堂大臣們的文章一概是無條件刊登。
當然,把文章放在什麼版面,那是各家報社的自由。
所以,非是緊要的事情,大臣們也不會公開“投稿”。若是給報紙放在垃圾版面或者只刊登一段節選,再或者被人嘲諷,也是非常丟臉的一件事。
伍庸便是在上奏章的同時給報社投了搞。他在奏章中列舉了不久前劉大夏彈劾張昭的三大罪狀。同時,列出兵部尚書劉大夏交給他的“材料”。
其一,損公以肥私。
張昭查抄鹽商府邸的證據確鑿。稅務司派到揚州的官吏只喝到湯湯水水。“主菜”都給張昭私下裡吃掉了。
譬如:揚州愛情故事中的陸員外,他數百萬的家資全部便宜了張昭。金銀寶器被搜刮一空。
這如何不讓人憤怒?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
其二,禍亂百姓。
跟著鹽商吃飯的幾十萬人目前全部在失業中。雖然沒有搶砸米市的行為。但江南縉紳有按著血手印的萬言書來京中,若非他們收容人口,兩淮數府早就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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