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伯不是村子裡的人,他是附近的跑商。
主要負責從山民手中收購獵物、皮毛,賣到城鎮裡,同時拉來一些日常用品,賣給山民,從中牟利。
一頭毛驢、一輛板車,一把弓幾支箭,再加上一把隨身攜帶的獵刀,就是他的全部家當。
這一次,除了孫恆外,村子裡還有兩個人跟著一起去鎮上,孫二叔和村頭的啞巴劉。
孫二叔說是要賣了獸皮買點東西,但孫恆知道,他送自己一路的想法應該居多。
啞巴劉則是真的要賣東西,他是村裡的老獵人,在前兩個月,獵了一頭受傷的老虎,惹得村民齊齊驚歎。
虎身上的東西,可都是值錢貨,絕對值的跑著一趟。
從小山村出發,到附近的青陽鎮,需要三天時間。
一來一回,再加上處理貨物,買賣東西,就算是一切順順當當,也需七天時間。
第二天,他們準備妥當,就跟著拉了一車貨物的張大伯上了路。
山路崎嶇難行,行行停停,直到一日之後,他們才算上了大道。
不過上了大道,並不意味著他們就安全了,這裡雖然沒有野獸襲擊,卻有黑山匪!
張大伯直言,如果真的遇到了黑山匪,他們也別想著抵抗,直接獻上貨物就行,也許對方高興,還能饒他們一條小命也說不定。
孫恆緊了緊自己腰間的麻繩,朝著張大伯開口:“這種事,朝廷不管嗎?”
“朝廷?”
張大伯眨了眨眼,似乎對這個詞顯得有些陌生:“朝廷哪管得過來?王大人手底下,也就百十個兵,能看住城鎮就已經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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