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遠給他買過來的東西后,就急忙忙地找了個藉口出來。
沒想到就一個多小時內沒看到之晴居然在他眼皮子低下明晃晃地“犯案”,真是一個讓人不省心的小姑娘。
林昇他們以為他是喝醉了告辭離開,其實他的神智並沒有被酒精侵蝕。
他離開的原因只是擔心今天有著“特殊情況”的小姑娘而已。
雖說已有差不多10年不曾喝酒,但剛喝下去的那瓶拉菲其實對傅硯知來說並不是一件犯難的事情,或許是因為打破了常規才讓別人以為他不會喝酒。
其實那是一個錯誤的認知。
一個對生活,對工作,對自身律己的男人並不代表他不會喝酒,他只是剋制著那些不良的習慣而已。
18歲那年,他學會了吸菸,喝酒,打架等等一切不好的事情,而且那個時候的他真覺得酒是一個好東西,可以減少痛苦以及麻木心臟,常常喝得酩酊大醉拿起二鍋頭來更是不是話下,但也是在這一年開始戒酒。
他打官司也好,和人打賭也好,從不做沒有把握的事情,除了衝動地和一個小姑娘告白,那也是因為情生意動,控制不住不斷湧出的感情,原本他想起碼等到之晴高考完了才選擇告白,沒想到……
“知道你們兩個人現在在做什麼嗎?”傅硯知走進了之晴跟林菱的眼前,看了一眼地上未乾的紅油漆以及那輛要被潑漆的黑色寶馬,聰明的腦子一轉就知道這個兩個小姑娘要做什麼事情,立刻板起俊臉教訓:“這輛寶馬車是最新款的7系車,市面上價值約100來萬左右,如果你們兩個剛才把油漆潑了下去,會造成對方直接5000元以上的損失,這是犯了故意毀壞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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