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分卷閱讀104

熱門小說推薦

居然異常溫順,她任由他吸著她的血,除了最開始的顫抖外,她連反抗都沒有。

這樣想著,克勞德俯下身,將唇貼在少女脖頸上的血洞上。

吸血鬼的唾液有極強的癒合作用,平時貴族對待某些貌美聽話的血奴,咬完脖子喝飽後,會舔舐傷口幫助她們恢復,以示寵愛。

不過這種事克勞德還是第一次做,他以前甚至都沒有接觸過血奴們的身體。他似乎有恐女症,不願意與女性直接接觸,每次喝血,都是城堡管家裝在酒杯裡,給他送過來的。

他垂下眼眸,笨拙地舔舐著。

等到少女的傷口癒合如初,他才小心翼翼地將她橫抱起來,來到了臥房,將她放到了床上,蓋好被子。

他是很想把這個少女帶走的,不過回去後,他要處理的事情太多,沒辦法顧到她。而且她算是他的恩人,他還是別恩將仇報了。

克勞德微笑著打了個響指,血紅色的玫瑰披風出現在他的背後,窗戶自動開啟,月光和風都湧進房間。他伸出指尖點在唇上,又輕輕印在少女的唇上,隨後身形微動,消失在了茫茫月色中。

“謝謝你啦,我的小姐。”

第65章軌跡

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也稱人質情結或人質綜合徵, 是指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 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某種情結。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每天給人一顆糖, 忽然某天, 給了那個人一巴掌,對方可能會震驚、憤怒乃至惱恨, 但如果你每天給人一巴掌, 某一天沒有打對方,對方可能就會感激不盡,受寵若驚。

同理,被害者的生死都操控在犯罪者的手裡, 他們習慣了被凶神惡煞地處置, 只要被稍微溫柔地對待, 就會對犯罪者產生依賴感。

這個理論容音原本不置可否, 直到親身接觸。

那晚被吸血後, 她再醒來, 已經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她起身坐到鏡子前, 發現脖頸上的牙印已經消失了, 她的面色有些蒼白,身體也虛弱無力,腦袋更是昏昏沉沉, 可是除此之外, 沒有任何東西能證明她不是做了一場荒誕的夢。

那隻金眼小蝙蝠也徹底消失在了她的生活中。

意識到魏軒可能是吃飽不認人後, 容音微微挑起眉。

這傢伙連名字都沒告訴她呢。

之後的半個月,容音始終悶在房間裡煉毒,每次拿到成品,她都會把握分寸,拿被她囚禁在密室裡的可憐吸血鬼試毒。

起先吸血鬼還拼死反抗,企圖維護最後的尊嚴,但被餓了兩天後,就變成了溫順小綿羊。吸血鬼對正常的食物沒有味覺,如同嚼蠟,他們也不需要所謂的飽腹感,但是每天必須喝血,不然會很衰弱。

人血為上品,如果條件惡劣,動物的血液也不是不行。

容音不想慣壞他,每天只喂他動物的血。

漸漸地,容音發現吸血鬼對她的態度變了好多。

最開始的幾天,她每次進來,吸血鬼都非常驚恐。因為她每次手裡拿著透明玻璃瓶,瓶裡有漂亮夢幻的液體,就代表他要受苦了,這種時候,強大的自愈能力對他反而是折磨。

但是漸漸地,吸血鬼開始期待她的到來,甚至每次她給他餵過藥後,他倒在地上抽搐痙攣,都會抓著她的手,讓她不要走。

容音吃軟不吃硬,看他這麼可憐,想著給他改善下伙食。

某次她拿了自己的血給他喝,吸血鬼握著杯子,認出了這是她的血,他小心翼翼地品嚐著,像是從未吃過糖的孩子在嘗蜂蜜。容音蹲在他身邊,看著他那雙低等血族都有的血紅色眼睛。

她忽然意識到,他好像喜歡上她了。

原因無他,她是他世界裡的主宰,獨一無二。

這麼想,容音也有點能理解命運線中女主的行為了。

她已經有魏軒了,對招桃花沒有任何興趣。

意識到這個吸血鬼要在斯德哥爾摩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後,容音就大發慈悲,提前放他自由。有趣的是,被放走後的幾天內,吸血鬼就像是被主人拋棄的狗狗,自動認路,回來了好幾次。

前幾次容音還比較溫柔地說服他回去,最後一次,她的冰火山屬性爆發,把他抓起來暴打了一頓,此後吸血鬼倒是沒有回來了。

醫毒是容音極看重的技能,即便是在校園世界,她也沒有停止過練習,技巧本領都爐火純青。半個月足夠她練出滿意的毒和解藥,也讓她的母親為她的終身大事愁白了頭。

這個美豔的夫人自知虧欠,雖是尊貴的莊園女主人,面對冷冰冰的女兒時,態度總是謹小慎微的,甚至有點卑微的意味。

她憋了半個月,總算看到容音肯出門,也沒敢讓她去見那些少爺,只是溫柔地勸說,讓她多出去走走,買些喜歡的東西也好。

容音正好想出去透透氣,就叫人備馬車走了。

這次她沒帶珀金去,只隨便叫了兩個性子軟好拿捏的傭人隨行。

車伕揚起馬鞭,馬兒噠噠噠地快跑起來,穿著米白色碎花長裙的少女坐在馬車裡,掀開車簾,欣賞著路邊開花的灌木。

她動身得早,馬車到達城鎮集市的時候,太陽高高地掛著,明媚的日光照耀在各個小攤上,讓集市變得更加熱鬧了。

上次來的時候,為了維持貴族小姐的身份,容音只去了附近小有名氣的珠寶店首飾店,街邊的小攤都沒逛過。

少女拿起放在身邊的寬簷編織帽,戴在頭頂遮陽,她走下馬車,映入眼簾的便是熱鬧的集市。

這裡離王宮不算遠,人煙稠密,附近的攤販都來這裡做生意。集市上賣什麼的都有,綢緞香料,餐具水果,還有許多可口的小吃。

沒有珀金這個人形監控器存在,容音不用裝成冷漠尖銳的刺蝟,也不用端著貴族小姐的架子,要自在得多。她左手捧著奶油泡芙,右手拿著香甜的甜水玉米在集市上亂晃,忽然看見了熟人。

有著和魏軒同樣長相的俊美青年,威廉王子。

也就是原女主的哥哥。

街上行人來來往往,其中也不乏在各個店鋪穿梭的少爺小姐,但青年就是特別的,出挑的。他穿著白色繡金紋的華貴衣裳,站在裝著各色水果的小攤前,垂眸思索,偶爾勾唇微笑。

最近更新小說

最重要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