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宋望國剛回客棧,發現他們住的院子裡有四個捕快。
其中一個捕快居然少了一隻手,但他們一眼看去,這四個捕快身上的氣息很特別,和他的護衛一般,俱像是百戰精銳,眼神更是犀利無比。
“宋先生宋先生。”他留在客棧裡的護衛紛紛上前,說是捕快上門要登記。
他不明白什麼意思,便問:“諸位捕快大哥,不知有何差遣。”說著拿出十兩銀錠,往領頭的捕快手上塞去。
“叭”那斷臂的捕快一把推開他的銀錠,冷然道:“不用來這套,登州城裡沒人收。”
“。。”宋望國一臉不可思議,這招在明朝其他地方屢試不爽。
“是這樣的,你們進來的牌子只能住三天,但你們可能明天才走,還要加一天,把你們牌子拿出來,給你們登記就好,不然明天,你們出不了城。”
哦,原來如此,宋望國沒想到這裡查的這麼嚴。
他拿出一塊牌子,上面有編號,宋望國看著對方用筆登記了下來,那筆還是他沒見過的筆,像木頭似的。
登記完全,捕快把牌子還給他。
“你們幾十人用一個牌子,最好不要分開走,萬一查到沒牌,會很麻煩。”
“不會不會,我們沒事都在客棧,不亂跑。”宋望國笑道。
捕快嗯了聲,轉身而去。
宋望國等他們走後,拿起手中的銀子,這已經是他進來登州後,第五次給銀遭到拒收。
登州城門口守衛兵士不收,捕快不收,毛掌櫃的護衛不收,他們商人進來要交稅,稅吏也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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