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無月被帶到審訊室。
有警察開始對林無月昨天晚上的事情進行審問。
“姓名。”
“林無月。”
“昨天晚上去哪?做了什麼?”
“參加聚會,之後就回家了。”
面前的警察面無表情道:“沒去其他地方嗎?”
“當時有人喝多了,最後讓我幫忙送她回家。”林無月認真交代。
將昨天的事情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沒有絲毫隱瞞。
“我們接到報警,是你主動要求送受害人回家。”
“被害人自己說了,醒來後身體感到異樣,衣服被脫去。只有你和她接觸過。”
聽到這話,林無月眉頭皺起。
他立刻明白自己被人陷害了。
只是林無月想不通,為什麼對方要陷害自己。
他和這些人很久不聯絡,並沒有利益關係。
而且這些事情只要好好調查。
最後依舊能夠證明自己的清白。
他們這麼做完全是沒有意義。
最後他們自己也要付出代價。
冒這種風險對付自己,有必要嗎?
“我說的都是真的。當時在場好像有十個人左右。
“飯店和小區都有監控,也可以為我證明。”
“我再把她送到家後沒過多久就離開了,並沒有停留太長時間。”
林無月不認為所有人都會一起誣陷自己。
應該總會有那麼一兩個有良心的人站出來為自己說話。
隨後警察又提問了一些問題。
林無月都認真回答。
與此同時。
和林無月一起吃飯的那些人也都被帶到了這裡。
他們也都被一一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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