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魯王已經行謀逆之舉,簡長史身為朝廷命官,當恪守國家恩義大節。不如趁此機會留下一封舉報奏章,本官會適時呈交於陛下,匡扶大明社稷!’
簡寧上道的表現,讓沈憶宸開始繼續加碼。王府長史本來就承擔著監視藩王的職責,彈劾謀逆不軌這種十惡不赦之罪,怎能沒有簡寧的一份證詞?
就算今日簡寧不主動來到張秋鎮,沈憶宸也會找上門去。到了圖窮匕見的時刻,單單運河上的認罪書已經不夠用了,需要一份真正的投名狀!
聽著沈憶宸的話語,簡寧臉色呈現一種異樣的蒼白。
擔當內鬼什麼的還有退路,可能到了最後沈憶宸與魯王相安無事,完成治水大業風風光光的回京。
而且退一步說,自己洩露給沈憶宸的訊息,是有真憑實據的事情。可是這一份舉報奏章,屬於憑空捏造的誣告,事情敗露後果能上升至誅九族!
事關自己一人,大不了把這條命賣給沈憶宸,連累妻兒父母,簡寧沒法下定這個決心。
“簡長史,你認為到了此時,還有退路可言嗎?”
忠誠的不絕對,就是絕對的不忠誠,這句話適用於任何人身上。簡寧先行背叛朝廷,再後背叛魯王,如果這次沒法下定決心,想繼續當個騎牆派,下場才是必死無疑。
“下官可以死,卻不忍拖累妻兒父母,求僉憲大發慈悲!”
說完這句話後,簡寧跪倒在地長拜不起。
“誅王”之事在這個時代,除了沈憶宸這種狂人,沒有任何一名官員敢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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