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下的,是我父親的私產,我與宜陵各分一半,但父親在世時的珍藏都歸我。”
謝青山雖然有個嗣子,但他沒有親生的兒子,所以她這個女兒是有資格和嗣子分家產的。
“母親的東西,鋪子田莊這些,分三成給宜陵,餘下的東西也歸我。”
這是以前商議過的結果,謝宜陵日後要供奉顧琴瑟的香火牌位,日後子孫代代都要奉其為先輩,分三成便是江氏也沒有話說。
有時候江氏都感慨謝家的大家作風,這才是百年世家的風骨,若是換做別的家族,謝宜笑一個沒有父母的小姑娘,早就被吃得連渣都不剩了。
容辭問她:“宜陵有什麼話說嗎?”
謝宜笑搖頭:“他倒是不覺得有什麼,覺得是無論得多少都是他賺的,最初問他的時候,他還說只要家族給父親的那些,餘下都給我。”
不過就是不大樂意姐姐嫁人就是了。
第421章 好你個陸追,看我不打你!
東明延續以前的繼承法,為嫡長子繼承製,一家家財,嫡長子至少分得一半,若將其分為十份,則得至少得其五。
當然,長房這邊也有伺奉父母,拂照旁支的責任。
像是謝青山這等情況,沒有了繼承的子嗣,為絕戶,但有一女又過繼嗣子,謝宜笑可以與嗣子分家業,甚至可以拿比對方多。
確切按照律法分的話:家中有在室女(未出嫁的姑娘),又過繼有嗣子,是將遺產四等分,在室女得其三,嗣子得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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