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問題是,根據顧紅的說法,顧東陽是個意志力非常堅強的人,儘管債務纏身,可並沒有放棄,為了兒子,他仍然慘淡經營歸還債務。
並且在顧百里十八歲那年,乾脆送兒子去當了兵。
四年之後,顧百里復員回家的時候才發現父親已經被生活折磨的只剩下半條命了,不過,顧東陽終於還清了債務,替兒子保住了這棟祖傳的四合院。
看來,顧紅的說法有誤,潘鳳的清償債務的條子寫的很清楚,還錢的人是顧東陽之子,之所以這麼強調自然是因為顧東陽已經作古了。
當然,這種說法也不可能是顧紅編出來的,多半是從顧百里那裡聽來的。
由此似乎可以理解顧百里為什麼要把這張字據牢牢地貼上在拳譜的封面上了,顯然,他不想讓人知道一九捌九年他償還潘鳳一百多萬債務的事情。
要知道,在一九捌九年擁有一百二十多萬塊錢可是一筆鉅款,算算時間,那時候顧百里恐怕還在銀行給蔣建剛開車呢,他哪來這麼一大筆錢還債呢?
雖然那時候他已經跟丈母孃結婚了,可就算加上丈母孃的收入也拿不出這麼一大筆錢啊,並且還是一次性還款。
難道是萬振良幫老丈人贖回了四合院?
算算時間,巧合是一九捌九年正好是萬振良來寧安市發展的那一年,問題是萬振良那時候初來乍到,又沒賺到錢,即便手裡有錢也不大可能一下拿出這麼一大筆錢給顧百里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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