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錯案。
冤殺,錯殺。
都已經成了過去,該平反的,已經平反了,他們還想怎樣,非要去找老朱理論理論為啥殺了他的家人嗎?
朱允炆握著名單,下了旨意:“給他們下駕帖,承認錯誤,交代問題的,全部移民北直隸,不配合的,家主殺,妻兒移民。”
顧三審看著朱允炆,這個懲罰實在是太輕了一些,不足以威懾敵人,於是勸道:“臣以為,不殺不足以懲戒。”
朱允炆何嘗不想殺掉這些人,可問題是,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悲劇。洪武年間四大案,甚至可以說是四大冤案,雖然有些主犯是該殺該死,但風潮卻不應該擴大到近乎失控的地步。
“這件事,就讓它到此為止吧。”
朱允炆放棄殺戮,不是出於仁慈,而是出於悲憫,同情。
顧三審只好答應離開。
策論結束之後,朱允炆只看了三個人的策論,薛祿、紀綱與袁嶽。
薛祿認為練兵與對手應結合在一起,大明的主要敵人是北元,要想禦敵於國門之外,應主騎兵,提出“大馬場、大騎兵”的整訓思路,提出與朵顏衛、福餘衛組織騎兵對練,設定獎勵,厲兵秣馬。
紀綱在大局觀上顯然不如薛祿,他主張練兵當練忠誠,絕對服從命令,戰令下,無令死戰不得退。這種思想也符合他的邏輯:我的人,就得聽我的命令。
袁嶽又是不同,因其出身廣西,又參與過與安南之間的戰爭,在練兵與對敵方面,更多聚焦了安南方向,並作出了一個驚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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