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不公平的合同(求訂閱!)
整個音樂圈子!
在這兩個圈子站穩了腳跟,那她們二人就不在是單純意義上的主播。
而是……
明星歌手!
這還不止是張瀟和林蓓蓓倆人的成功。
因為,她們和林北,還有直接的利益關係。
二人都是南北影視公司的藝人,一家經濟公司的效益是和藝人的知名度和撈金能力息息相關的,而林北成功在極短的時間內就捧紅了兩個完完全全的新人。
可以說,以後南北影視的未來可期了。
不過,這還不是巔峰。
肯定不是。
不止不是林北的巔峰,也不是南北影視的巔峰。
因為接下來,林北還有大動作。
在林蓓蓓和張瀟這一場轟動了直播界的直播間結束之後,整個直播圈幾乎都是關於林蓓蓓和張瀟二人古裝以及新歌的話題,還有的就是她們聯合直播的時候,那誇張的直播資料以及禮物流水。
甚至,居然她們兩個這一場直播,還讓快音的股價又上升了一些。
當晚回到別墅的蘇清顏,向林北親口證實了這一點,並且對林北正式地說道:“經過董事會的一致決定,我們打算給予林蓓蓓2.6%的公司股份,張瀟1.4%的公司股份。兩個人加起來,一共是10%的參與股,但是這些股份並沒有參與決策權。但是可以轉讓,不過必須要簽訂一份優先轉讓給我的合同。”
“給她們股份?”林北眉頭一皺。
“其實是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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