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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清官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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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絕對是自古以來,人們對官員的第一要求。

宋有包拯,明有海瑞。

皆是受到後世歷代敬仰的表率。

張希孟倒是沒想過貪贓枉法,但是一下子成了清官代表,還有點不適應?我真的算是清官嗎?

算!

怎麼不算!

我們張經歷每次大勝之後,別人收取財物,先生只關心書本文字……先生不置辦產業,不取俸祿,不貪不佔,宵衣旰食,夕惕朝乾,兢兢業業,實在是官吏的楷模。

先生主張均田,意在富民。先生執掌糧食銀行,家中卻無一石糧食,試問古今,還有如此清廉的官吏嗎?

而且別的清官都是同僚、師生、好友之間吹捧的,誰知道真假,大約就是人云亦云吧!可我們張經歷不一樣,他這是盜匪認證的。

官匪從來勢不兩立,不共戴天。

一個讓匪類都五體投地的官,這還用多說嗎?

誰敢說張經歷不清廉,老子都跟你急!

這事由於傳播太快了,還沒出正月,就連方國珍都聽說了。

而且那張紙條上還特別寫了,偷了方國珍的金佛,然後熔成了金元寶,見張希孟太過清苦,竟然留下了一個元寶。

也就是說,老子虧了錢不說,還成了笑柄。

同為義軍,做人的差距怎麼就這麼大捏?

方國珍備受壓力,他發誓要揪出那個膽大包天的狗賊,千刀萬剮了。

不為別的,方國珍前些時候送給朱元璋金玉馬鞍,如今又弄出了金佛。姓方的到底有多少好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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