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旭實在是想不明白,如果兇手沒有從公司正門走的話,那他是如何離開案發現場的呢?
從犯罪心理學上來分析,這個兇手每次殺人之後,都要在被害人的心口上刻一個x標記。即使是上次撞死趙斌之後,他也要冒著巨大的風險,來到警局的法醫室,務必要在被害人的心口上刻下一個標記不可。
從這一點可以看的出來,這個兇手在心理上患有極度嚴重的強迫症,必須要將所有的被害人的身上,都保留著同樣的特徵。
另外,兇手是一個格外謹慎小心的人,否則不可能每一次都把案發現場處理的如此乾淨,不留下一絲一毫的線索
照這種性格來說,兇手在殺了人之後,不可能會如此冒失的從公司正門離開,因為那樣太冒險了,除非是因為····
鄭旭忽然之間想到了一種可能性,他們之前一直都下意識的認為,兇手是這家公司以內的人,所以一直都沒有好好調查過這家公司。
現在想來,說不定兇手就是這家公司內部的職員呢?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大可以殺了人之後,將兇器藏好,然後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大搖大擺的離開公司。
想到這裡,鄭旭的眼睛頓時一亮,因為他越想越覺得,這種可能性實在是太大了!
而且,如果兇手是公司內部的職員的話,最大的可能性是在行政部門!
如果說,行政部門有人暗戀著李文萱,想要替她清除掉所有的競爭對手,這也是可以說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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