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鄭旭被專案組的人給攆了出來,並告誡他不許再摻和這件案子,但他不可能就此放棄。
從他之前在門外偷聽得知,那個林隊很有可能發現了什麼重要的線索,所以才會讓鑑證科的人過去重新取證。
這個想法就像是螞蟻一樣,不停的啃噬著他的心臟。他再也坐不住了,決定偷偷潛入專案組的辦公室一探究竟。
很快,他便找到了專案組所在的辦公室。偌大的辦公室裡只有一個人,正趴在桌子上面睡得死沉,一邊打著微小的呼嚕。
他躡手躡腳的走了進去,在幾張辦公桌上仔細的翻了翻,很快便在一疊檔案之中發現了一張指紋驗證報告書。
他快速的瀏覽了一遍,上面標明瞭,指紋是屬於一個叫做“趙亮”的人。他想,這應該就是林隊在案發現場發現的新線索吧。
但是,以兇手謹慎小心、追求完美的性格,是不可能會如此大意的在案發現場留下指紋的。所以,這個叫做“趙亮”的肯定不是兇手!
再聯想到他之前偷偷調查得知,被害人的錢包不見了,而兇手從來沒有取走過被害人的財物。唯一的解釋就是,這個趙亮在案發當晚肯定去過被害人的家,發現那裡的情況之後,他並沒有報警,反而趁火打劫,順走了被害人的錢包。
既然自己能想到這一點,專案組的人肯定也早已想到了,他們這個時候應該是去找趙亮了。
在那張紙上,鄭旭找到了趙亮的家庭住址,然後便迅速離開了警局,攔了輛計程車,朝目的地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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