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軍跟馮小美商議完畢之後,心裡有決策。
翌日,李紅軍把徐慧珍跟陳雪茹喊道一起,也把這個決定告訴了她們。
其實,說與不說,商不商議都可以,當初就約定好她們倆身上的股權自己分配。
李紅軍找來律師,李紅霞跟孫志強是見證人,把李氏集團的股份一次性的給分配完了。
當然,這份遺囑得是他死後才會生效。
同時,李紅軍還把給二外甥孫迎春的百分之五給留出來了,條件是四十歲之前如果不結婚,股份就留給他的兒子,想要股份就老老實實的娶妻,踏踏實實過日子。
遺囑生效,李紅軍鎖在匯豐銀行的保險櫃裡。
這件事,李紅軍讓李紅霞透露給孫迎春。
孫迎春得到訊息後,忍不住跟李紅霞悲呼:“媽啊,你讓我一時間上哪去找個媳婦啊?”
“我眼瞧著就要四十歲了,我大舅也真狠心啊。”
李紅霞可不管那些:“反正我是告訴你了,你自己看著辦吧,你不結婚到時候股份就留給我孫子,雖然咱們孫家的產業不如你大舅給的多,我也留給我孫子,給你在深圳開的醫院也夠你生活滋潤了。”
孫迎春是花花公子一枚,浪蕩成性,他已經習慣了換女人如換衣服。
讓他一輩子只穿一件衣服,他真的做不到啊。
但他的一切都是來自於家裡,如果連家裡都放棄他了,他往後的生活要咱們辦啊。
兩權相害取其輕,孫迎春不得不在現實面前低頭,他選擇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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