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
“討賊檄文?”
衛滿朝鮮國都,平壤城。
看著眼前,那名衣衫攔路,滿面風塵,混身上下都透露出疲憊的武士,衛滿只強自鎮定的伸出手,結果那張明顯沾有血斑的‘白’絹。
但在接過白絹之後,衛滿的注意力,卻幾乎沒有片刻,放在絹布上那封‘討賊檄文’上。
此刻,衛滿的關注點只有一個。
——這面絹布之上,寫的是‘討賊檄文’,而不是戰書!
說來這‘檄文’和‘戰書’的詫異,就不得不提到自春秋之時,興起於天下列國之前的‘君子之戰’。
在彼時,華夏無論是內部征討,還是對外征伐,都有幾項必須要遵守的規定,或者說潛規則。
如開戰之前,必須向敵方發去宣戰書,道明己方將派出多少兵馬,於何時、何地發起進攻;
若不如此,便會被天下指責為‘不宣而戰’,有悖君子之戰。
而收到戰書的一方,也必須儘快做出決定:應戰,還是求和;
如果是求和,那就應該在開戰十五天之前遣使,向開戰方乞和;若是應戰,則需要按照戰書上所指定的時間,將軍隊開進預定的戰場。
這,便是‘戰書約戰’。
在雙方都按時抵達戰場之後,雙方還需要進行交涉,商討具體的開戰時間,如某月某日什麼時辰;
而到了真正開戰這一天,即便約定的開戰時間已到,雙方都必須保證:在敵方列隊完畢之前,不首先發動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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