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鄭勻住在市中心的精裝大平層。
一個人,一百五十平。
王秋還記得大魔頭曾說。
“買這個小房子,也就為了上班方便。”
真是酸死個人。
還好王秋心態平和精神穩定,換個人搞不好就仇富了。
大魔頭的老巢,王秋是想進就進的,因為他有大門的指紋。
他是除鄭勻以外,唯一一個擁有此項殊榮的人。起因就是大魔頭為了隨時隨地使喚他跑腿,當時王秋以不太方便為由拒絕的時候,鄭勻輕蔑一笑,跟他講。
“就一個破房子有什麼方不方便,不要為偷懶找藉口,自己把指紋錄了。”
就超兇。
果不其然,自從有了指紋解鎖,跑腿跑得很勤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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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你小心點,站的住嗎?”
王秋拖拖拉拉的拽著鄭勻進門,他體力雖說還可以,但畢竟鄭勻這麼一個大個子,一點力不使的倒在他身上,王秋也扛不動野豬啊。
“你坐一會兒……”好不容易是把人給安頓在沙發上了,王秋嘆了口氣,“我去兌水。”
說完也不知道鄭勻是迴應還是沒回應,王秋就趕緊去了廚房。
鄭總家裡冰箱比臉都乾淨,裡頭放的東西還都是王秋上次放過來的。
王秋洗了手,又拿了蜂蜜倒上溫水,給人衝好了端客廳去。
鄭總很挑剔,喝白水是一個杯子,喝飲料是一個杯子,喝牛奶是一個杯子,喝酒又是一個杯子,拿錯了就要生氣,一生氣就罵人。
所以這個喝蜂蜜水的杯子還是王秋當時隨手買的寶寶奶杯,裡頭是玻璃的外頭是矽膠殼子,正面畫著小獅子背後還有刻度尺。平日鄭總嫌棄這個杯子太憨,給丟在櫥櫃裡從來不放出來,都是王秋每次衝蜂蜜給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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