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個初來乍到,卻又因高傲而從來不屑一問的人而言,於連還沒有幹出什麼太大的蠢事。有一天,在聖奧諾雷街,—陣急雨把他趕進了一家咖啡館。一個身材高大、穿著海狸呢常禮服的人對於連陰鬱的目光感到奇怪,就看了看他,跟從前在貝藏松時阿芒達小姐的那個情夫完全一樣。
於連經常責備自己放過了那頭一次的侮辱,所以不能容忍這種目光。他要求解釋。穿禮服的人立刻對他發出最骯髒的謾罵:咖啡館裡的人圍了上去,行人也在門口站住了。出於外省人的謹慎,於連總是隨身帶著兩把小手槍;他的手在口袋裡握住槍,直髮抖。不過他很謹慎,只是不斷地對那人說:“先生,您的住址?我鄙視您。”
他不斷地重複這幾個字,終於打動了圍觀的人。
“嘿!那個只顧一個人嚷嚷的傢伙該把住址給他了。”穿禮服的人聽他一再重複,就劈頭蓋臉地扔過去五、六張名片。幸好沒有一張碰到他的臉,他曾發誓非碰著臉不動槍。那個人走了,不時地轉過身來,揮動著拳頭威脅他,罵他。
於連一身大汗。“這麼說,一個最卑劣的人都能讓我激動到這種程度!”他對自己說,不由得大怒,“如何才能克服這種如此讓人丟臉的敏感呢?”
到哪兒去找證人?他沒有一個朋友。他認識幾個人,可他們都在六個禮拜的交往之後無例外地離去。“我是個難以相處的人,看看,我受到了殘酷的懲罰,”他想。最後,他想到了去找一個第九十六團的前中尉,叫列萬,是個常跟他一起練射擊的可憐蟲。於連待他很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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