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著離斬首不剩幾日了,倆人連夜快馬加鞭趕回了縣衙,重新勘驗了現場和兇器。
經過血液痕跡比對,此地決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又在兇器上提取了指紋,有一枚不屬於差役也不是嫌犯的。
兇器上浸滿了血跡,他們在拾取的時候是用布包著的,而且接觸的人也沒幾個,也許這才是真正行兇之人。
只是跟縣衙領導彙報後立即就被駁回了,並且他們都沒聽說過什麼指紋,也不將這一新發現列為證據。
要想推遲斬首,除非請一道聖旨,要麼有六部尚書那麼大的官親自下令,否則絕無可能。
眼看著那青年還有三日就要問斬了,上書六部根本來不及,他們立刻來找秦逸,這個本州最大的官來給他犯案。
倆人嘰裡呱啦事無鉅細的給秦逸一頓講,從黃昏講到了天黑。
秦逸也仔細的看了他們偷拿來的卷宗,和證人的證詞,覺得確實有邏輯不通之處。
這個案子看似天衣無縫,但細究之下就會發現漏洞。
首先這個貧窮的男子,如果是單方面糾纏該女子,那麼他是如何把女子騙走的呢?
大戶千金身旁有侍女護衛,又馬上要成婚了,家人必定對她嚴加看管。
這個男子就是一個文弱書生,如何神不知鬼不覺的將女子擄走?
合理的推斷也該是,女子故意支走了侍女隨從,自願跟他走的。
從女子失蹤到找到屍體,再到確定犯人身份,一氣呵成就花了不到一天的時間,順利的像被人安排好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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