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得到了46分,還有8個籃板9個助攻3個搶斷2個蓋帽。
林星卻不能如小蟲所言,鎖定第二天的頭條,因為有個人打得比他更瘋。
1994年4月24日,常規賽的最後一天,馬刺vs快船。
賽前,場均得分排行榜上,鯊魚以81場比賽場均29.34分,排名第一。
而“海軍上將”大衛·羅賓遜以79場場均29.27分,位列第二。
鯊魚的常規賽已經全部打完了,上將也就只剩這最後一場比賽了。
為了從和自己不對付的鯊魚手中搶走得分王的桂冠,大衛·羅賓遜開始了他的刷分之戰。
從比賽的開場,馬刺全隊就瘋狂的給他喂球,上將也用招牌式的試探步跳投,命中一個又一個投籃。
快船本就孱弱,根本無從抵禦。
雖然比賽很快就垃圾時間了,上將還是從開場一直打到了比賽結束。
打得老實人快船惱羞成怒,不惜賠上犯規,都要阻止上將。
可犯規的結果是,上將的得分越來越多。
畢竟犯規就等於罰球,上將的罰球,可不是鯊魚的罰球。
快船送他上罰球線,就等於是幫他得分。
如果換鯊魚來,這分還真就刷不成了。
快船應該想不到,他們被逼急了的操作,不經意間還紮了鯊魚一刀。
不過要說這快船,還真是老實的有點過分了。
都這麼被羞辱了,還擱那犯規呢?
如果換NBA其他脾氣暴躁的惡漢上,比如某斯某大某林,早就一腳抬著上將離開球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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