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一節課,木風領著奔波霸跟大忽悠離開教室,來到外面。
木風笑問:“怎麼樣?”
他知道,奔波霸肯定是明白的。
他的意思奔波霸當然明白。
以文字記錄,整個部落的人都會記住,寫下的一樣,記在心底的更一樣。
奔波霸神色凝重,問道:“用你的這種法子,可以讓所有人都記住一個人?”
木風笑道:“你覺得呢?”
奔波霸搖頭:“你的名字需要三個字連在一起,分開了是沒人記得你的!”
木風哈哈大笑,搖頭道:“可若是我專門在書上出現這三個字呢,就像我大姜的《大姜律》一樣,在大姜律書的第一頁就寫上我的名字。
以後不管十代、百代,還是千代萬代,只要有人還能見到《大姜律》,哪怕我不在了,大姜不在了,大姜律還會在,人們就能想起我!”
“千代萬代!”奔波霸神情動容,喝道,“你如何能保證他們能記住這麼久!”
他的聲音明顯有些顫抖。
顯然,什麼部落強大,什麼無人能敵,都不如他被人記住千代萬代來得更有吸引力!
木風眯起眼睛,壓下心底喜意。
他知道,自己猜對了。
這奔波霸果然是個“瘋子”!
他追求的東西不是實實在在的部落強大,也不是族人感念於他,而是被人記住。
至於到底是流芳百世還是遺臭萬年,對他來說好像都不是很在乎——這樣的瘋子本來就不在乎!
這樣的人,追求這樣的事,換作史上的任何人都不奇怪,但放在眼下這個時代,絕對是超前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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