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鳥有些苦惱。
以往出手他都是以傷敵取命為目的,頭一回他要想著怎麼才能讓對方以為是死裡逃生。
不是他託大,實在是大酋長教了他們槍法之後,其他部落的戰士在戰鬥時候給他的感覺一舉一動都是在送死。
就像眼前這個明顯是方雷部戰首的傢伙,騎著呼雷豹,舉著一把破爛銅刀,氣勢洶洶地就朝他衝了過來。
只是一眼,飛鳥就自信有三處地方可以一槍結果了他:胸口、脖頸還有面門。
要傷他的話就多了,肋下、肩膀、胳膊……
大酋長來信的意思是能留下這個戰首,前提是他們有的戰士已經逃回去了。
誰想到方雷部只是仗著人多,打仗劫掠別部驕橫跋扈慣了的,哪裡有什麼章法?
只是一個照面他們這一千多人死傷大半,剩下的人都在負隅頑抗。
若他有心滅盡,花費點代價也不是不可以。
但這樣一來他們就回不去,原本對華胥部的用計就要落空。
到時候豈不是又要跑一趟華胥部?
誰知道華胥部又有什麼古怪?
按照大酋長的說法是什麼“狗咬狗,一嘴毛”來著,也很好嘛。
還是讓方雷部去試試水好了。
主意已定,飛鳥一夾馬腹,催馬上前,一槍遞出,往上一挑,直接戳在犀首手腕處。
“啊!”犀首手一軟,銅刀掉落,砸在他的肩膀上,又墜落在地。
只是一擊,犀首就被傷了手腕。
兩馬交錯,飛鳥本來只需一記腋下槍就能結果了他的,但想到自己得放他回去,也就沒有去戳他心窩,而是略略偏了偏,一槍戳在了呼雷豹的馬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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