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臨近播出,所有人一下子忙碌起來了。
新聞釋出會。
與電視臺,電臺,KTV進行合作洽談,共同宣傳,賽事冠名,策劃主題活動,針對贊助商的營銷需要策劃相應佈局。
節目錄制也迫在眉睫。
不僅僅是林銳和洪濤等人一下子忙得腳不沾地起來,甚至就連葉楓也忙碌了起來,和王馨,李哲棟,李萍開了管理層影片會議。
影片會議上。
葉楓明確指出了,11月15號,在燕京舉辦的黃金廣告招標會上,李哲棟和李萍要出現在拍賣會上,硬性要求:拿下《我是歌手》的冠名權,為旗下第三方支付軟體“楓葉支付”做營銷。
葉楓指出的冠名費底線在是一個億。
可以說,一個億的冠名費對於目前的綜藝市場來說,絕對是絕無僅有的天價,按照目前的市場價,節目冠名費超過千萬已經是一個非常高的數字了,但是對葉楓來說不然,他這樣做的目的有三個。
第一:拔高《我是歌手》的高度,節目冠名費的高與低對他來說,等於是左右換右手,錢最終還是進了自己的口袋。
第二:冠名費的天價往往也是一種非常有效的營銷,可以藉著報道在很短的時間內提高《我是歌手》和《楓葉支付》的知名度,當天價冠名費的新聞和《我是歌手》《楓葉支付》掛鉤之後,就代表葉楓成功了。
第三:可以為第二季《我是歌手》的廣告拍賣會拋磚引玉,第一季廣告冠名費都一個億了,你好意思舉牌報一兩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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