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銀行存完錢回來,葉楓特地找了一家賣筆墨紙畫的店裡買了一些字帖和毛筆回來練習,他覺得練字帖對磨練自己的性子很有作用。
毛筆主要分為軟毫,硬毫和兼毫。
葉楓用的兼毫筆,這種筆的特徵是軟硬適中,適合他這樣連入門都沒有掌握的初學者,用的也只是一般的毛邊紙,現在的葉楓還不至於用宣紙練字的地步。
在練了一會,葉楓逐漸找到了感覺,最起碼寫出來的字不是那麼的難看了。
他把紙張平鋪在桌子上,然後寫了兩行字。
不爭一時義氣。
不計一時長短。
這句話是葉楓寫給自己的。
葛璋現在有錢了,忘了他央求沈霞往孃家借錢的時候,也忘了之前他是怎麼哀求自己帶帶他的。
當時葛璋的話還言猶在耳:“看我現在也不小了,27歲了,都說男人30成家立業,可沈霞從畢業跟著我到現在,我連成家的勇氣都沒有,楓哥,我這人也就會點計算機,你看看我有什麼能做的,能不能往前帶帶我?”
可是這些,葛璋都不記得了。
他就記得他給了沈霞二十萬。
也只記得他現在負擔工作室人員的工資,開銷,而葉楓不斷的從工作室分走五成利潤,可是他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沒有葉楓,他什麼都沒有,還是隻是一個只能守在只有兩臺二手電腦的閣樓開著沒什麼人來的培訓班。
人嘛,總是健忘的。
葉楓自認沒那麼高尚,葛璋跟沈霞的事情,他不會去管,也不會去想,跟他沒什麼關係,但是葛璋在工作室的方面翹尾巴。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