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一側身,避開連嘉澍的觸控,抹了抹臉。
說:“那是二十歲的林馥蓁,我常常想,如果能一直活在二十歲也是好的,我還不僅一次這麼想過。”
莽撞、衝動、驕傲、任性、自以為是等等諸如此類的特徵似乎在林馥蓁二十歲那年被一次性用光,號稱“我已經長大了媽媽”的人其實一直未曾長大過。
在知道葉雲章出賣媽媽之後,林馥蓁買了一把水果刀和一瓶安眠藥,帶著從黑市買到的□□,在那個清晨,用那把水果刀刺進葉雲章的身體裡,如果刀再深一點的話葉雲章肯定活不了,是葉雲章用手緊緊握住刀刃,從刀刃處流出的血就像是半開啟著的自來水水龍頭。
她嚇住了,葉雲章看著她,眼神一如往昔,溫和包容。
他和她說小書呆子葉叔叔不能死,葉叔叔要是死了阿蓁以後會一輩子活在愧疚之中。
倉皇而逃,回到酒店房間,在林馥蓁決定吞下安眠片時,當地幾名民盟成員找到了她。
幾經輾轉,林馥蓁回到蘇黎世,怕她做傻事,把從夏威夷的民盟副主席把事情真相告訴了她。
次日,巴黎傳來噩耗,黛西阿姨死了,死於家中的游泳池內。
之後,她一直很安靜很安靜,磅礴大雨的夜晚,她來到柯鈤家,她知道那個柯鈤的男人可以拉她一把。
那一天,是她生日。
林馥蓁以那樣的方式和自己的二十歲說再見。
如果,那天不是民盟組織找到她,也許她理想中的那場“和背叛者同歸於盡”就變成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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