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悅對他的提議愣了一下,因為辦婚禮這件事在她遭遇綁架之前就已經商量好。
辦自然是要辦的,然而,時間上似乎被推遲了,因為那件案子的緣故,沈哲奕始終對那天婚紗店的事情心有餘悸。
也對他自己頗有微詞。
喬悅看出他的自責,也曾經幾次告訴過他,這並不是他的責任,起碼不能全然把責任歸咎到一個人身上。
例如,她的安全意識在漂亮的婚紗和溫柔的愛情面前淡薄得可憐。
“那就辦吧。”半晌,喬悅開口道。
細微的夏風夾雜著些熱氣吹拂過兩人的臉龐,那四個字也就隨著風,吹進了沈哲奕耳中和心裡。
一下一下的,像擊鼓落在心房。
說是要辦婚禮,實際上很多事情都要重新開始操辦,禮裙準備後,婚禮請柬也要重新做,婚禮場地可以用之前的,還要重新定下了一個日子。
而最為重要的,則是他們的婚紗照。
什麼沒搞好,起碼婚紗照得先拍了。
沈哲奕是這樣想的,喬悅覺得他說的也有道理,於是兩人回國後抽出了個時間去拍了婚紗照。
然而在拍婚紗照的前一天,喬悅再一次被警局傳喚了。
大概是張志銘一案涉及的時間之長,範圍之廣,性質之惡劣,讓社會上普遍都有關注,他們警局其實每天都頂著很大的壓力,上頭每天都壓著,公眾的輿論也壓著。
雖然最大的嫌疑犯已經落網,但疑點卻依然重重。
張志銘雖然說了一些事情,但對於警方提出的一些問題,卻始終不肯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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