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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孔雀大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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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初分,天地交合,萬物皆生。

萬物有走獸飛禽,走獸以麒麟為之長,飛禽以鳳凰為之長。

此鳳凰可不是如今天庭裡飼養的那種觀賞鳥類和食材,而是鳳凰之祖,亦稱元鳳。

眼前這隻巨大的金色孔雀,正是元鳳所生!

這孔雀一出世就是個禍害,喜歡吃人,隔著四十五里路直接把人一口吸到肚子裡!

它之所以能成為佛門的孔雀大明王,正是因為曾經一口吃了如來。

按照如來的說法:

當時他在雪山頂上,剛修成丈六金身,就被孔雀吞了。

如來自然不怕,當場手撕孔雀,剖開它的脊背,跨上靈山。

本打算滅了這惡鳥出氣,卻被諸佛勸解。

(話說孔雀吃別人的時候他也懶得管呀……)

諸佛給出的理由相當有趣——“傷孔雀如傷我母”,總之不能殺!

(這理由實在太牽強了吧!吞到肚子裡再出來就算認媽了!?照這個邏輯,孫猴子的媽媽實在不少!)

可如來覺得這邏輯沒問題!直接將孔雀留在靈山,封它為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薩!

當然,以上純屬如來一面之詞,經不起仔細推敲……

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呢?

恐怕是因為這孔雀——

血統高貴!背景雄厚!在妖界的地位舉足輕重!

認孔雀為母,那自己就是元鳳的外孫,貌似不虧呀……

另外,靈山派能把孔雀收入門下,檔次瞬間提高有木有?

孔雀就是招牌,就是形象代言人!

從此以後,三界妖魔都可以效仿孔雀,皈依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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