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知初不敢想,訥訥的張了張嘴。
“他為什麼呢?”
“錢。”明昭直言不諱。
風知初搖搖頭,她不信大伯會做出這種事。
那可是他親弟弟啊。
對於親弟弟唯一的女兒,他不是也沒放棄嗎?
當年的她一度以為自己會被送去孤兒院,卻沒想到大伯沒有放棄撫養她,甚至她親眼看到大伯母跟大伯吵了一架,大伯也依舊堅持撫養她。
“當年的情況,你那麼小,你父母留下的財產你根本無法繼承,但是作為你的監護人風建民,他可以幫你代管那些財產。”
“風建民把當年你父親創辦的公司賣掉了,之後舉家搬遷到s市,又重新創辦了風氏。”
“他不能放棄撫養你,是因為他要你父母留下給你的遺產。”
明昭知道風知初難以接受,但還是要說。
經過明昭的分析,風知初的頭腦愈發清醒,那些自己從來不曾想過的事情一一浮現在腦海。
在她十八歲的時候,風建民找她簽過放棄遺產繼承的合約。
她記得在那之前,王稻花跟風建民天天吵架,夫妻不和睦,都是因為她,王稻花嫌棄她是個累贅,一直想把她送去孤兒院,但風建民不同意,不止如此,在風知夏欺負她的時候,風建民也是偏向她多一點。
那個時候她深感愧疚讓大伯家庭不睦,於是每天很努力的看書,想要考上一個好點的大學,以後就可以不依靠大伯生活了。
當時風建民找她,告訴她創辦公司的錢都是挪用了她父母的遺產,她已經十八歲成年了,公司可以變更成為她的,所有股份都可以轉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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