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可圖的事知府大人是不想放棄的,討價還價後決定,每年給這位知府的利錢從一萬貫漲到兩萬貫,田十一這才寫下字據。
要說現錢是有的,從梁山和曾頭市繳獲的金銀珠寶,總價超過百萬貫。但杭州城的商業已經毀了,雙嶼島的工坊雖然已經投產,但想支撐起整個天賜盟,還需要一些時間,這些錢正是天賜盟所急需的。
租借江寧船廠的船塢當然是為了造船的,從董小婉那裡要來了一堆船匠,當然要利用起來。無論是雙嶼島還是昌國都是沒辦法修建船廠的,因為這年頭的船都是木頭的,海船必須要有龍骨,昌國想要找出大量合用的木材不是一般的難,也只好借江寧船廠這隻雞來生天賜盟的蛋了。
看了田十一寫下的字據,江寧知府懵得一匹。字難看不說,落款居然是定陶知縣賀不凡,蓋的印章卻是定陶知縣的官印。
見江寧知府頗多疑慮,田十一便提出可以找個保人,讓保人蓋了印再將保書送過來。
有保人自然好,但一般人的信譽知府大人是信不過的。可當他聽說年輕欽差要找皇帝陛下做保,差點嚇得出溜到桌子下面去。又是用船廠的東西送人情,又是將利錢據為己有的,這事能告訴皇帝老頭子嗎?
田十一信誓旦旦說趙官家一定會為自己做保的,就算官家不會親筆寫保書,陛下的私人印璽卻一定會印在保書上。知府大人立即求饒,聲稱此事萬萬不能讓官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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