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寓樓到街道,警察們的車全部靠左停,警察們也站立在左邊,右邊空蕩蕩。沒有人開槍,沒有人攔截。側著頭看著怪異的警察們,心中發虛的逃跑者一頭撞上了一輛大巴車。沒錯,沒有其他手段,就是用一輛大巴車把路給堵上。要出去只能從大巴下鑽過去,外面有警署的人在等待。
逃跑者身體撞擊大巴車,聽見自己骨頭響聲,頭暈腦脹,無法動彈。而兩米外的警察視若無睹,他們全副武裝列隊等待入場。
“幫我叫救護車。”
一名探員看了他一眼:“爬出去。”
“我全身骨頭都斷了。”
探員道:“自己打電話。”
“你們見死不救。”
“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暫停履行部分職業義務。”小孩掉河裡,別人可以看熱鬧,警察不行,即使不會游泳,他也必須選擇最佳的救助手段,積極對小孩進行救助。這屬於職業義務。
時間到,清場開始,一組組的特警在探員帶領下各自前往自己負責的區域。過程簡單,推門或者破門,主要使用震撼彈,大部分房間都已經清空。但在707房間內發生了交火。劉真怎麼也想不明白,這些人是弱智嗎?這時候交火不是明擺找死嗎?
打死人後才知道,他們不是弱智,他們是逼於無奈。這所房間的住戶窩藏了一名美國人通緝的恐份。在房間內還發現了美國駐倫敦使館照片,周邊路線圖,還有幾支手槍和一支半新的狙擊步槍。劉真得知資訊後頭大如牛,通知大家:“以後開槍慢一點。”好歹留給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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