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他鄉,語言不通。
連衣服都沒有,身上的傷就不說了,關鍵是,自己和野人也不像啊。
這群異界土著,怎麼就把自己當野人了?
林逸的身上起碼還有條褲衩掛著。
其他野人,五大三粗的,全身黝黑,就只有幾片樹葉遮蓋。
嗯,氣質明顯出眾不少。
林逸在想,自己肯定很搶手。
市集上,圍觀的人越來越多。
林逸看見已經有人心動,摸出了銀幣,正在和拍賣者討價還價。
“這該死的資本家,連人都能賣。”
連同林逸在內,十幾個野人,並站成一排。
在拍賣者聲嘶力竭的鼓動下。
圍觀的群眾迅速下手了。
在這裡,野人就是最好的勞動力。
便宜,幹活又多,他們是最合適的僕人,也是最聽話的奴隸。
關鍵還不用結工資。
只要買回去,活到老,幹到老。
林逸瞅了一眼。
身旁最強壯的兩個野人,被賣了五十枚銀幣。
其次是另外三四個略遜一籌的,也被賣了四十枚銀幣。
十幾個野人。
不到一會功夫,基本上只要稍有點肌肉的,都被挑走了。
尷尬的是。
最後就只剩下林逸,還有兩個殘疾的野人。
一個瘸腿,一個是沒有手掌的。
林逸站在中間,心裡想不明白一件事。
老子就那麼差嗎?
連女野人都能被挑走?
老子就沒人要嗎?
你們這群吃瓜群眾,太不識貨了。
拍賣者盯著最後三個賣不出去的野人,朝著身後的同伴做了個抹脖子的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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