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維先發現自已考慮的不全面。能當上警察的人,也是整天在案子中鑽來鑽去的,他們見的多了,知道的就多。所以,他們能人與事的警覺性非常高。只要身邊出現了新人,就會被他們放入懷疑的框架中,去觀察瞭解,直到完全瞭解了這個人,才會吸納。
如果軍統的人進去,不出一個月,就會將他的底細摸出來。這個時候,不是警局缺人的時候,不大招人。那新面孔出現,就是有他出現的原因的。
但是,明知道警局有問題,不可能不去調查的。
周雲點上一支菸,說:“可以利用一件案子,由軍統調查警察局,明的調查該案子,暗地查花田的事。這樣大張旗鼓的調查,反而不會引人懷疑。”
譚維先眼前一亮,這是個好辦法。
“三個月前,有人舉報這個分局的局長有收受賄賂,私放疑犯,這事都舉報到了軍統。我們可以用這個名義進駐。”
周雲不同意:“現在哪個當官的不收錢?哪個警察沒收錢放疑犯?如果用這個名義進駐的話,肯定會讓人懷疑,你們去的目的不在那分局的局長的頭上。”
“你有什麼好的建議?”
周雲丟掉菸頭,用腳踏熄。“就調查那個局長在長沙大火的事件中的責任。那個時候,他已經在下沙分局當局長一年了。長沙大火,下沙區的民房損失最多。這樣的人不能放過。”
譚維先猶豫了一下:“長沙大火的事件,上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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