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三姐摟住李氏,安慰她說,“別哭了,咱們現在好好的,該笑才是。”
李氏卻坐直身體,抽噎著對雪蘭說:“五姐,這是你寫的?寫的真好,真好。”
三姐拿著紙稿說:“我來給你謄抄一遍。”
“再等等,還要修改。”雪蘭說,“這只是大綱稿,有些劇情需要延展,還要等幾天。”
其實這篇文章投在一些普通的報紙上,已經沒有問題了,但是雪蘭想著,既然是第一篇文章,而且是篇小說,不如投在《小說週刊》上吧。但現在天已經黑了,她寫了整整一天,索性停筆。
第二天,她又趴在地上繼續寫,修修改改了六天,到後來她已經完全直不起腰了。
這篇小說最終成稿三萬多字,雖然還有點繁瑣,不過已經非常好了。就雪蘭過去的投稿經驗看,打回來修改兩遍應該能過了,頂多讓她刪除一些情節。
三姐用小楷謄抄完畢後,她們買了一個大大的信封裝進去,寄給了《小說週刊》的編輯部。
下面就是等了,雪蘭最擔心的是,千萬別浪費了李姨娘給的幾角錢。
《小說週刊》的編輯社就在北平,每天都能收到從全國各地送來的投稿,審閱這些稿件並回復,就是編輯們的工作。
編輯部的王萬善三十歲出頭,當編輯也有十幾年了,他取來今天收到的稿件放在桌上,給自己泡了杯濃茶,然後開始工作。
審閱工作其實很迅速,只要看兩眼就知道這是不是雜誌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夠格的只要禮貌退回就行了。故事和文筆不錯的,就會寫上修改意見退回去,然後看作者的修改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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