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但她是真的不想再住孔乙己那間都發臭的屋子了。
兔子,野豬,野山雞,笙歌來者不拒,吃飽喝足之後滿載而歸。
這些剩下的野味自然是被他賣給了鎮子裡開酒樓的,換了一些錢。
對於笙歌打了頭野豬,魯鎮掀起了軒然大波。
畢竟像孔乙己這樣手無縛雞之力經常被揍的人怎麼看都不像是能夠擒得住野豬還毫髮無傷的。
對於所有人的好奇,笙歌只是矜持的笑而不語。
真當本姑娘上個世界的揍是白挨的嗎?
用這些野味換了幾兩銀子,笙歌豪爽闊綽的找了家客棧住了下來,洗著熱水澡,穿著嶄新舒服的衣裳,吃著葷菜……
這才是人生唉。
笙歌表示,她是一個無肉不歡的人,素菜什麼的,她真心不愛。
笙歌如孔乙己一般置辦了幾件長衫,她是真沒興趣真的像做工扛麻袋的一樣穿個褂子。
嗯,她得保護自己的少女心……
浪九九:主播,不得不提醒你一個殘酷的事實,你上次打獵換來的銀子好像已經見底了……
言外之意,你不能再吃香的喝辣的,住客棧穿新衣了。
主播:你不說話我們還是好朋友。
走路太浪會閃腰:主播你打算怎麼暴富,難不成要重操舊業了嗎?
笙歌眨眼,舊業……
她什麼時候都有了固定的舊業了?
主播:什麼舊業?
走路太浪會閃腰:坑蒙拐騙一張嘴,不就是神棍麼?
主播:不會……
笙歌打算這一次放飛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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