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在靈隱寺出家的李修緣也不吃齋唸佛,又不打坐誦經。
整天穿著破破爛爛的到處瞎逛,還說出違反佛門戒律的忤逆話。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行為同其他師兄弟格格不入。
僧眾心生怒意,紛紛向方丈告狀,請求將其責打併且逐出山門。
誰知,方丈慧遠一邊口宣:“法律之設原為常人,豈可一概而施!”
並在首座所呈的單紙上批了一行字:
“佛門廣大,豈不容一癲僧!”
靈隱寺,無人再敢詬病。
碎石小徑上。
李修緣搖著扇子沒個正形的瞎逛,嘴裡還哼著小調。
“鞋兒破~帽兒破~身上的袈裟破~~”
他走進了一家飯館,利索的掏出碎銀,叫小二趕快上肉。
周圍的人投來驚訝目光。
只見這位衣著破爛的和尚,雙腳踩在條形的凳子,拿著筷子夾肉,大快朵頤的吃著。
他掏出腰間的葫蘆,朝嘴裡咕嚕咕嚕灌酒。
一位食客撓了撓頭,“怪哉怪哉,這是乞丐還是出家人?”
“脖子戴著佛珠,應該是和尚吧。”掌櫃打著算盤插話道。
“佛門戒律,什麼時候允許喝酒吃肉了?”小二面露疑惑。
“好吃好吃。”李修緣三下五除二的吃光,滿臉的陶醉之色。
“喂,和尚,汝這是違反戒律,是要受到佛祖責怪的啊!”
旁邊的桌子,有位客人笑道。
“非也非也。”
李修緣手裡搖晃扇子,打著飽嗝悠悠的說,“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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