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的一兩個月,秦毅有空就會去莽山裡逛一圈。
每次在山裡狩獵到深灰級的妖魔之後,就會返回。
這樣也花不了太多時間。
大半天就夠了。
莽山的妖魔,確實要比外面多很多。
秦毅在山林裡走個四五十里,基本就能碰上深灰級的妖魔。
這還是被無數人狩獵了幾百年的區域。
至於淺灰級和白級的妖魔,那就多了去了。
來回百里左右的路程,怎麼也會遇上二三十個。
多數是白級的。
秦毅擊殺掉這些白級妖魔之後,只取了角、牙、爪等最值錢的部分,還有皮毛。
其餘的,直接扔在原地不管,任其被這座山林吞沒,讓它們迴歸大自然的生態迴圈之中。
至於少數的淺灰級妖魔。
秦毅不僅會帶上最值錢的部位,還會把皮膜筋骨也弄下來拿走。
這些零碎的收入,積少成多,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佔據了秦毅狩獵總收益的四分之一左右。
這兩個月,秦毅透過狩獵,總共獲得了將近三千金錢。
平均每兩天進山一次,一共進山狩獵二十九次。
平均一次收益一百金錢左右。
別看這個平均收益不低,可實際上,大多數時候只有幾十金錢的收入。
畢竟,絕大部分妖魔的體型並不大,都是些十幾斤重的野雞、野兔。
至於秦毅第一次碰上的大型的野豬和山羊,那可是十分稀有。
它們應該是誕生自遠古時代,並在山裡一直殘存到現在。
經過了數百年的獵殺,現在全天下也應該剩不下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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