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我來這裡是為了祭壇附近的財寶?”
常風饒有興趣的對著王昭君問道。
“神明祭壇附近,有北荒部落多年獻祭留下的財寶,這些財寶數量眾多,富可敵國。”
“我遇到了許多人來凜冬之海,他們來凜冬之海所圖謀的,都是這些財寶。”
聽完王昭君的話,常風面露出悲憤之色。
“我在北荒聽說過你的故事,我也非常敬重你,但即便這樣,我也不允許你冤枉我,不允許你用財寶來侮辱我。”
“我冤枉你?”
“不錯!”
常風踏前一步,對著王昭君說道:“我富可敵國,是河洛最有錢的人。即便是現在河洛大唐的女帝,都因為我送給她的禮物而感到興奮。我已經掌握了數不清的財富,我又怎麼會冒險來凜冬之海,竊取祭壇附近獻祭的那些寶物!”
“我知道你還是不會輕易相信我,那我沒辦法了,只能當著你的面炫一次富了。”
常風意念一動,在他與王昭君之間,就出現了一大堆金燦燦的金幣。
“一共五萬枚金幣,這些是我的寵物的零花錢。對了,我的寵物是一條狗,名叫天美。”
王昭君看都未看這些金幣一眼。
五萬枚金幣,這與祭壇附近的財寶相比九牛一毛。
“這是五千枚晶石,這是我自己的零花錢。”
五千枚晶石,五萬枚金幣,這是常風這一次在狼旗部落賣小人書、偉哥、絲襪、燒刀子、調味品賺到的所有錢。
五千枚晶石不管放在什麼地方,都是一筆巨量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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