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分成,大理寺佔七成。”
“這可不行!”
常風連忙搖頭,涉及到自身利益,常風據理力爭。
“我出工出力,酒樓的利潤應該由我佔據七成。”
“酒樓是由大理寺出資盤下的,大理寺相當於是酒樓的幕後老闆。你是我們僱傭的掌櫃,所以大理寺理應占據七成分潤。”
常風再次輕輕搖頭。
“我的收益如果太低,我就沒有了經營酒樓的興趣,我如果沒有經營的興趣,酒樓就不會有任何的收益。”
常風說到這裡,踏前一步,將嘴巴湊到了李元芳的大耳朵邊。
“大理寺不缺錢,大理寺的錢也進不了元芳大人的腰包。元芳大人,何苦為難我。”
“我們五五分賬,另外我再給你和狄大人每人一張包餐卡,你們來酒樓可以永遠免費吃喝。”
聽到常風的話,李元芳眼睛一亮。
也許是天性使然,李元芳喜歡在不違背原則的情況下,佔一些小便宜。
不過很快李元芳又搖頭說道:“大理寺的官員不能受賄。”
“元芳大人,我這並不是在賄賂你,這只是來自朋友間的饋贈。”
“朋友間的饋贈?”
“不錯,這饋贈只侷限於吃飯喝酒。”
“如果只是吃飯喝酒問題不大,我可以接受你的饋贈。”
李元芳生平三大愛好。
偷聽、喝酒、數金幣。
常風對症下藥,想要拿下單純的李元芳不難。
“元芳大人接受了我的饋贈,這說明我與元芳大人之間已經是朋友的關係了。既然如此,我說的利潤分配還請元芳大人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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